• 2006-05-04

    似水流年 - [信手 信口]

    版权声明:转载时请以超链接形式标明文章原始出处和作者信息及本声明
    http://liuchangcx.yourblog.org/logs/553678.html

    闹钟响的时候我正梦见无数的帅哥在往我身上砸钱,不是硬币,一捆一捆的百元大钞。所以我不能让闹钟挡了我的财路,一翻身就把他灭了。再听见手机叫的时候我正在钞票的海洋里游泳,我准备又一转身把他也废了的时候想起来这可是真银子买的。然后我明白了自己是不会弄俩噪音断自己财路的,没错,今天是我第一次面试的日子。 抓起表一看,还有一个半小时把自己打扮成淑女学会蒙娜丽莎的微笑。往镜子前一站就知道自己是个根正苗红的大好青年。然后我又想起来了,踢开隔壁的门,把处于惊恐状态的仑仑拉起来,我说,借你那套相亲的行头给我扮次淑女。 仑仑两眼一翻就想继续她的春秋大梦,我只好低三下四地喊了声:阿姨。然后仑仑就三步跳做两步冲到她衣柜里为我的淑女计划着想去了。 仑仑高我两界,还算是我爱情的见证人。现在也算是小说界一屈指可数的新星(新星本来就不多,最多数到脚丫子反正就数到了),自从经历了一次刻骨铭心的相亲后,就喜欢上了别人叫她阿姨,要是叫她阿姨不收我房租天天请我吃饭我也干阿,可惜她还一超级拜金女。 仑仑东翻西翻终于将她那套价值不菲的“深宫怨服”翻了出来,据说当年仑仑穿着他妄想一头载进婚姻的坟墓,结果回来时仑仑就彻底掉入了单身的牢房,而作为那次相亲唯一见证的这套衣服也就被她彻底打入了衣柜的深渊。 我穿这职业套装还在感慨青春的美好,仑仑盯着我说,甜菜,这衣服是不错啊,可惜你这身子板和我手机一个样啊——直板。要是她是个男的我就当场把拖鞋砸过去了,我望着她丰满而引人犯罪的胸部狠狠地说,象我这种新世纪的美少女怎么可能是胸大无脑型的呢。 我假装看不到她嘴角的得意,回房咱们加俩胸垫,小老百姓自有对策,现在这样,见美国总统咱也是淑女啊。 出门的时候没忘了敲诈仑仑一双高跟鞋,谁让咱还是没工作的穷人家孩子呢,不敲大款敲谁的,大不了多喊几声阿姨。 时间就这么磨蹭掉了,连跑带跳出了门还差点撞了对门大妈,大妈见我这个中饭当早饭的丫头八点前打扮得人模狗样出现在大街上当时就楞了,在我身后小声嘀咕一句:敢情交不出房租,打算把自己卖了? 我风湿都查点被吓出来,对了,大妈没怎么见过仑仑,因为仑仑是把晚饭当早饭的。 踏上面试公司台阶的时候开始后悔了,要不是老爹一个电话撂下狠话:毕业了,你要么找个老公,要么找个老板。(虽然这是对我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充分肯定,怎么听着就这么别扭呢)男朋友到是有一个,学法律的,但是我如果告诉老爹他最成功的是当法师而不是做律师,估计我们二十多年的亲戚关系都能走到尽头。老爹还狠心的丢下一个月的银子,说是最后一次,得,还是乖乖的找老板吧。 接待我面试的人挺帅,虽然我也讨厌小白脸这个词,要不是人家现在还在做淑女呢,我估计就问他面膜用什么牌子了。他叽里咕噜问了我几个专业问题,对我这种。。。有脑的新一代知识女性还不是小菜一碟。他很满意地看着我,我也很满意地看着自己。 突然他就抓起我的双手,我盯着他的胸口,上面的胸牌刻着他的名字——小M,我暗想大学虽然也冲出来几个白眼狼想冒充白马王子,也没看见这一上门就动手动脚的。不过人家现在是淑女,象征性的还是要脸红一下。脸红完了他还没松,反而摸了两下,我开始向上帝祈祷,阿门,不是我不想当淑女。你丫再摸我一下,我当场就把你废了,小M,让你变SM。 还好他没继续动手,否则我穿个超短裙用腿踢人也忒难看了。他赞叹地说到,这年头手上还有茧的女孩子真是太少了,你明天来上班吧。我头一晕,敢情今天撞一和尚,楞是没评价本小姐多么天生丽质,也没说我后天勤奋,而是把我因为长期操练CS抓鼠标留下的小茧大大表扬了一翻,冲着他转身,我真想大喊一句,估计今天我要不化装带俩黑眼圈来,直接就是劳模了吧? 回到家把还在抱着被子流口水的仑仑提起来, “我找到工作拉!”我一脸兴奋。 “可喜可贺!”她也一脸兴奋。 “恩,我决定庆祝这个伟大的日子!”我在她眼中看到了钞票。 “我们去哪吃早饭?”她在我眼中看到了口水。 “必圣克,吃跨他们。” “对于这个提议我举四肢赞成。” “恩,但是我还没工作呢,所以这顿要你请。” 。。。。。。 早早来到公司上班,发现我的顶头上司就是小M,而我正好在他手下做事,工作说白了就是坐那瞎折磨自己,广告创意,想出来了交给别人去做就行,我浪费了四年大好青春去学什么设计软件,其实我喊一声我的系统崩溃了,想帮我装系统的男生还不得挤破头啊。 我想不出来的时候就使劲涂指甲油,弄的姹紫嫣红,证明自己还是热血青年。小M想不出来的时候就使劲揪自己的头发,看得人胆战心惊。我可以忍受我的上司是个老头,但是我不能忍受我的上司是个年轻的老头,更不能忍受的是我年轻的上司在我面前变成老头。所以在小M把自己变成地中海前,我总要用几个没创意的创意挽救他几跟头发。 根据小M的加班次数我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他曾经有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要不怎么经得起他三天两头摧残。开工一星期,他加了五次班,要是光折磨他自己就算了,还要折磨我,要不是看他每天送我回家外加大笔的加班费,我才懒得跟他唱戏。

    收藏到:Del.icio.us




发表评论

您将收到博主的回复邮件
记住我